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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电话诈骗去年掠走100亿 运营商赚10亿

人大代表:电话诈骗去年掠走100亿 运营商赚10亿


2014-03-12 05:31:13 来源: 南方网




核心提示: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连续三年关注电话诈骗。陈伟才表示,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电话诈骗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比2012年分别上升77%、25%,而运营商在这个“诈骗蛋糕”中获得10%的利益,银行则在这个蛋糕中获得3%的利益。

南都讯 “实施电话诈骗需借助两条渠道,一是通信线路,二是银行网络。由于这两条渠道一直监管不力、放任不管,用民警的话说,‘运营商、银行简直是助纣为虐’”,这是陈伟才第三次在全国两会关注电话诈骗。

人们关注陈伟才,更多是因为这个做了20年警察的人大代表从去年开始转行到格力“卖空调”,而陈伟才这次“两会”最关注的,无疑是他昨日短短八分钟发言的前期工作准备。

陈伟才是昨日上午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两高报告的最后一个发言代表,他以“虽然离开警队,但警察情结、群众疾苦挥之不去”这样动情的话开头,当他拿出随身带来的“道具”———一块两面分别显示《2013年被骗100亿元电话诈骗利益分配图》和《跨境电话诈骗犯罪集团架构图赃款流向图》的图表,开始讲述他的主题———《行动起来,切断利益输送链,从源头和渠道上治理电话诈骗》,全场的镜头全部对准了他。

在陈伟才的发言稿中,电话诈骗让人“痛心疾首”是有一系列数据可以佐证的———公安部统计,2013年电话诈骗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比2012年分别上升77%、25%,其中使用网络改号电话作案的占90%以上。

这一系列数据的背后,陈伟才最想表达的其实是———运营商在这个“诈骗蛋糕”中获得10%的利益,银行则在这个蛋糕中获得3%的利益,为了这13%的利益,事主需要付出100%的代价。

陈伟才认为,解决电话诈骗乱象无非要解决两件事———第一是把虚拟改号的电话拦截下来,不能让这些伪号接通电话用户,这个是“源头”,如果能做到这步,他说,为了这种“小利”,以公众被骗1000万元为例,运营商只赚100万元,而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还需跨境进行,国家为此要开支200万元。

如果“源头”拦截不成功,这些虚拟改号可以“无障碍”进入手机怎么办?“如果‘死猪’不怕开水烫,就只能找银行了,就是即便钱骗到进了账户,不要让他取走”,陈伟才认为,拦截电话诈骗的第二道“关卡”是银行,他认为银行应该“管好”银行卡,而非现状的无限制发放银行卡。

据饼图显示,100亿元被骗走的话,过程中银行收取多级转账、取现手续费等费用,会有3亿元左右的收益。

从2010年提出手机实名制到2013年提出对运营商和各地非法电话企业的纵容,再到今年提出“切断利益链”,陈伟才三个建议的关键词仍是希望“电话诈骗”能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

作结语之际,除了对“两高”提出从源头和渠道治理电话诈骗,陈伟才“呼唤”汤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挽回部分损失”。他说,目前已有民事诉讼的成功案例,让事主获得银行20%的赔偿,他认为,事主多打一点官司,电话诈骗一定会减少。

两大问题

(一)运营商的问题

网络改号电话泛滥成灾;捆绑电话业务管理混乱;一些员工非法出租网络电话线路参与犯罪;手机实名制未落实,警方每打掉一个电话诈骗团伙,都能缴获成百上千张无记名手机卡,仅温州一家淘宝店,每年销售的电话卡就达3 0 0万张,都无需实名登记;

(二)银行的问题

银行卡发卡泛滥、实名制未落实,深圳侦办“4·4”被骗2264万元一案中,缴获1720张作案用银行卡,无一张是实名办理登记。台湾警方经常发现从大陆运来一整包一整包的银行卡;银行网络在境外转账、分解资金毫无限制,赃款数分钟内在境外被卷走。

两大建议

为从源头和渠道上治理电话诈骗,建议:

一、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将出售、购买信用卡行为纳入出售、购买伪造信用卡行为,按照刑法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

二、最高法通知各级法院依法受理、立案和审判涉及电话诈骗的民事诉讼。

由于用户交付来电显示费用,按电话条例要求,运营商应提供“准确的号码”,而却提供虚假号码致用户被骗,适用《侵权责任法》应负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诉讼是“不告不理”,全国被骗用户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证据包括:

1.民事诉讼状;2 .身份证明材料;3 .银行账户信息;4 .支付诈骗款项的凭证;5 .电话用户资料;6 .与诈骗相关的短信、通话清单。

机关重重步步惊心

电话诈骗团伙如何炼成?

跨境电话诈骗犯罪集团的“老大”是团伙总头目,以台湾人为主,一般的组成是“合伙股东”

跨境电话诈骗犯罪集团的“老大”是团伙总头目,以台湾人为主,一般的组成是“合伙股东”。

团伙总头目分别“单联”以下几方:与网络电话技术保障组联系,获得通讯支持;与话务团伙窝点联系,并出资组建;与取款头目联系,监控诈骗款动向;与洗钱组联系,诈骗成功之后立刻获得分成。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电话诈骗犯罪已演化为3个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团伙运作变成了体系运作,原来取款的发展坐大为地下钱庄,专门负责替若干个诈骗窝点转取赃款;原来做技术维护的发展坐大为电话线路“供应商”,专门负责租赁服务器,在互联网上搭建诈骗网络平台并与传统通讯网对接,提供任意改号、群呼群叫服务和线路维护,出租给若干个骗子使用;原来拨打诈骗电话的,专司骗术,负责设窝点,拨打电话诱骗百姓上当。也就是说,当前的电话诈骗犯罪一般由3个相对独立的犯罪主体组成,每实施一起诈骗案件都需这3个犯罪主体合作完成。三个团伙之间大多互不见面,以租金、提成等金钱为连接纽带。

几通电话如何骗得受害人转账?

话务团伙窝点专业到什么程度?如果事主回拨会有电话录音自动回复,在通话过程中甚至有“情景配音”

为什么人们会将钱转到一个素不相识人的账户?陈伟才列举出目前最普遍的诈骗手法———“邮包涉毒”,过程大概如下:事主接到一个固定电话号码呼叫,被告知“你有包裹,但是地址不详,无法送达,如有疑问,请回拨×××号咨询(一般是单号或固定电话号码)”,如果事主回拨,就会与诈骗团伙接上线。

然后,事主会被告知“资料不详,报上姓名以便核对”。然后,下一个话务员拨通事主电话,谎称是警方“发现包裹涉毒”。随后,“检察院”、“法院”的电话陆续拨入,最终告诉事主“如果你不是涉毒,就是个人信息被冒用”,以“你的账户已经被犯罪分子操控”等理由,说服事主将钱转到“国家银行管理局有公检法监控的安全账户”,这个“安全账户”,其实就是诈骗团伙收钱的账户。

通过连续五六个不同“角色”的电话接入,并且全部都是显示当地官方号码,事主通过拨打114“核实”之后,信以为真,将钱汇入指定的“安全账户”,最终上当受骗。

操办这个流程的是“话务团伙窝点”,这个团伙一般由约20人组成,全部是团伙头目从中国各省份招聘回来的,统一培训,在每次诈骗中,每个人只扮演一个角色,可谓绝对专业版的cosplay。

话务团伙窝点一般布点在东南亚各地,全部从大陆招聘到当地进行专业培训和专业角色扮演,专业到什么程度?如果事主回拨会有电话录音自动回复,在通话过程中甚至有“情景配音”,比如“公安”打过来,背景音乐会听到其他“公安”也在打电话“处理警情”。

骗到钱后如何“逃避”银行冻结?

台湾街头,团伙里的摩托车手一接到指令,就奔向各个有中国银联A T M机的银行网点取钱

当事主将钱汇到骗子指定账户之后,如果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大可“冻结”账户,对骗子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将这些账户上的钱拿到手上?

“你知不知道现在电话诈骗三分钟钱就能去到美国和台湾”,陈伟才描述诈骗款被取走的“神速”。要完成“快速取钱”需要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要让洗钱组对“安全账户”的钱进行转账拆分,比如100万元,要拆分成50个账户,每个账户存2万元(因为银行ATM机每日取款额度是有限制的)。洗钱组一般通过网银完成这些操作。

洗钱组将钱从“整”拆为“零”,并由“取款团伙”接手将钱取出。一个“有能耐”的团伙可以在1小时内全部取出2000万元,取款头目下面可能会有10个“车手组”分头作业,每个“车手组”会有若干个车手。台湾街头,团伙里的摩托车手在各个有中国银联A T M机的银行网点前“飞车”取钱,由于每张卡只能取2万元,一个车手一般不能去太多的地方,否则会耽误时间,而且他们基本只选择摩托车而非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因为这样“足够快”。

万一未在规定时间将钱取出,而被事主报案并进行账户冻结,取款团伙是要向团伙总头目赔偿的,因为由于他的“手慢”,让整个团伙“失利”。

用于转账的众多银行卡来自何方?

提供身份信息及证件的群体,除了群众演员、建筑工人,甚至还有大学生

无论是诈骗分子对事主指定的“公检法安全账户”,还是取款团伙每次只能取2万元的银行账户,取款的“载体”全部来自中国大陆境内的银行卡。

如果骗取1000万元,需要500万张银行卡才能分拆账户并取出存款。而且取款后的卡一般都作废,巨量银联卡从何而来?

据参与过这类案件的警察说,目前这种银行卡办理服务非常成熟。以北京为例,那些聚集在北京电影厂门口的群众演员也是办卡对象,办卡方式有两种———如果是本人自己去办卡再上交给买卡嫌疑人,这样大概获利200元,但如果只是提供身份证需别人代办,则可能只收入50元。

据称,这些提供“身份信息”的群体中,除了群众演员,还包括工地的建筑工人甚至有大学生。而农村的提供者则更加“简单粗暴”,农民直接将身份证卖给收卡人,然后挂失身份证重新补办,收卡人则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去办卡,而银行对“是否本人来办卡”的识别是有限的。

显示“官方电话”为何会是骗子?

团伙技术人员远程进入我国程控网,将境外网络电话显示号码修改为“官方电话”

为什么来电显示为公检法部门的“官方号码”,却是“诈骗电话”?完成这项统筹工作的是“网络电话技术保障组”。这个保障组通过向掌控电话资源的团伙购买或承租电话网络资源,“资源”最初的源头来自运营商,一级运营商一路向下发展至二三四五级运营商甚至个人,最后“保障组”从他们手上购买“资源”,并向话务团伙窝点提供“资源”和技术支撑。

根据公安部门的统计,目前境外改号网络电话进入中国大陆的渠道有三个:一是通过广州、上海、北京三个国际端口局落地进入我国程控网。如“9·28”专案,专案组共截获2400万条诈骗电话数据,这些改号的网络电话,就是骗子经新加坡电话公司、香港M 800公司在广州国际端口局联通公司对接落地。

二是各地电话企业违法开办网络电话业务,将境外改号诈骗电话落地对接进入程控网。如“3·10”专案,专案组截获84万条诈骗电话数据,这些改号的网络电话,都是骗子经广东清远联通公司、广州国际端口局联通公司落地打进百姓家。

三是铁通香港公司非法落地境外改号电话并接入内地程控网。如“10·11”专案,专案组仅半年时间就截获2100万条诈骗电话,这些改号为境内公检法机关号码的网络电话,都是从铁通香港公司落地,通过各地铁通公司进入程控网。

取款团伙取款后如何“分赃”?

大图所示利润比例是公安部门根据近年来的诈骗数据汇总分拆而得

整个跨境电话诈骗犯罪集团的利益链是这样的:

第一,话务团伙窝点的话务员收入一般是“底薪加提成”,有说法称是5000元左右的“底薪”,提成则按照“成功率”和诈骗额度等因素进行提成。

第二,洗钱组从“公检法安全账户”取钱后,一般自提5%的利润,然后将剩下的钱“传给”取款团伙。

第三,取款团伙其实要做两件事,一是要准备巨量的银联卡,“下线”自然是收卡的人;二是要快速取款,取款未遂“车手”甚至有可能被警察逮住。所以“成本高”,而回报也相对高,取款团伙会获得12%的利润。

第四,取款团伙取到“散钱”之后并且提取利润,然后将剩下的赃款重新“化零为整”传到统一账户,回到下一轮的洗钱组手上,这些洗钱组按此前的分赃方案,将账款按照比例分别汇入团伙总头目、网络电话技术保障组、网络改号线路提供者的账户,前者占利润的40%,后两者则占10%。

电话诈骗利益分配图

2013年被骗100亿

银行(转账、取现手续费及余额) 3%

电话运营商(网络改号线路)

10%

设立窝点(设备、租金、日常开支)

10%

话务团伙

(底薪、提成)

20%

洗钱公司(转账) 5%

取 款 团 伙(购银行卡、取款佣金)

12%

股东(团伙总头目)

40%

巨额大案

2010年4月,广东深圳市民王某被骗2264万元

11月,北京市朝阳区乔某被骗1300万元

12月,浙江省温州市包某被骗1200万元

11月3日,云南景洪市揭某被骗走2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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